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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质监局下属的检验所(院)或特种设备的检验所(院)未来的方向是什么?

2018-01-26 来源:独旅网

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全国质监局下属的检验所(院)或特种设备的检验所(院)未来的方向是什么?”。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全国质监局下属的检验所(院)或特种设备的检验所(院)工作方向:

2020年底前,完成特检机构的整合试点工作;建立定位明晰、治理完善、监管到位的特种设备检验和运行机制,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从事经营性特种设备检验(偏远地区保留的现有事业单位性质特检机构除外);

做大做强中国特检集团等3至5家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以国有资产为主导的特检集团,形成布局合理、实力雄厚、公正可信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社会化高技术服务体系。

特种设备的检验所工作目标:

1、明确特种设备技术检查机构的性质和定位。

实施特检机构整合试点的同时,保留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举办的公益类事业单位,作为技术检查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承担事故调查分析与应急处置,隐患整治督查,风险监测,统计分析,对检验等工作质量的监督抽查,投诉举报调查以及使用登记等事务性工作。

保留中国特检院,作为国家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实验室;省级保留省级特种设备技术检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机构;地市级根据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际需要,保留地市级特种设备技术检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机构。

上述技术检查机构使用质检系统特检机构事业编制,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根据职责、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重新核定编制。

2、构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序竞争格局。

推进特检机构整合应与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改革和行政许可改革同步实施。对生产环节的制造监督检验、安装监督检验、设计文件鉴定和使用环节中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实行社会化,由生产或使用单位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机构,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为企业指定检验机构。

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检验检测竞争环境。整合试点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尤其是对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改革,要先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为保证特检机构纵向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工作属性划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综合检验集团(特检集团),主要从事特种设备检验工作,上述检验工作是涉及安全、具有较强公共属性的技术行为,该类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能力,由统筹规划、科学设置准入条件,企业自主选择,实现有序竞争;

第二类是专项检测机构,主要从事无损检测、安全阀校验、气瓶定期检验以及其他委托性检测等,属于市场行为,由市场配置资源,实现充分竞争。

3、制订组建特检集团(试点)的准入条件。

特种设备事关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种设备检验工作具有较强的公共属性,主要由整合形成的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实力的特检集团承担。

(1)整合试点期间,制定特检集团的准入条件时,应对集团出资方性质、集团的规模、集团公司章程、集团具备的能力、法人治理结构、社会监督机制等作出必要的限定。

(2)组建的特检集团不得开展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和销售等经营性业务。

(3)组建的特检集团,在满足准入条件的基础上,先在工商部门按照企业进行注册,以后参照国际惯例逐步探索改造成非营利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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