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民房一幢,为明确双方在承建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建筑项:
私人住宅主体工程。
二、承建方式:
1、甲方将其住宅主体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的水源、钢材、水泥、砖、沙、石、石灰等建筑材料。甲方应及时提供以上建筑材料,以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进度。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的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建房工期:
建房工期为天,自挖地基,标高正负零零线开始施工算起。
四、承建工程价格:
五、施工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工期延误:
乙方不得有无正当理由的延误施工行为。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1、因停电、下雨等造成停工;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七、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甲方将预付工程款元,以后将按工程进度付款。每层浇注封顶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该楼层的部分预付工程款元。余下的人工钱待整个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全部交给甲方使用后3月内全部付清。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以上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并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计算人工钱的50%给乙方。
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人工钱,则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按照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4、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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