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乡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瑞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西德义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方工程
2、工程地点:**乡白杨村
3、承包范围:江西德义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方工程4公里。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合同价款:本工程总造价合计人民币贰拾柒万陆仟零叁拾叁元整,最后结算以实际验收为准。
6、 技术要求
(1)路基整治,保证路面宽度 6M,确保路肩水系畅通,路面平整,所有路面需要安置涵洞的地方,必须安置涵洞保证水系畅通。
(2)路面必须用重型机械进行碾压,保证路面耐用。
(3)路面为 50cm 厚石土路面,宽 4 米
二、 施工及质量要求
1、 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 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三、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1、 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的协调工作。
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负责人姓名:徐喜兵
项目负责人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四、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之日付 30%,工程竣工验收完后分阶段视情况支付下剩款项。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 5%,质保期 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工期要求:
本工程合同工期为三个月;
开工时间:20xx 年 3月6日
竣工日期:20xx 年 9月5日
七、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 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八、竣工验收
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 小时通知发包单位组织竣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 2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九、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0xx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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