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规定,本省省管大专院校党委组织部、郑州铁路局党委、黄委会政治部、部队政治部可以和我省县委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互相转移党员组织关系。高校向省外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需经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理。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要求及分类列举如下:
1、转往省外介绍信开至: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例:
北京大学———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
湖北省高校——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
2、转往省管高校介绍信开至“某某高校党委组织部”。例:
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3、转往河南省省直单位介绍信开至: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例: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纺织高专—————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商业高专—————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实验中学————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体育局—————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财专———————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