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让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具有对该土地所有权进行转让的权力,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乙方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的所有权。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向阳堡乡铺上村:
第三条:本合同合同项下的土地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
第四条:乙方有权在受让土地上进行房层建设,种植、养殖或转让等活动。并拥有土地上所建筑物的产权。
第五条:合同生效后,若该土地依法被国家或企业占用,与该宗土地有关所有赔偿都归乙方。
第六条:因土地问题发生纠纷有甲方负责处理。
第七条:双方应按照诚信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共二面,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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