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有限公司
股东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北京 有限公司股东于 年 月 日作出如下决定:
1. 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
2. 同意任命 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免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
3. 同意任命 为公司经理,免去 经理的职务。
4. 同意任命 为监事,免去 监事的职务。
5. 同意公司住所由广州市 区 路 号变更为:北京市 区 路 号。
6.同意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由X万元变更为X万元,增加(减少)部分X万元由股东 出资。
7.(其它需要决定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8. 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股东:(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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