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毕业生):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商议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应保证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的情况,以及乙方应录(聘)工作岗位的情况,现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录(聘)用乙方;乙方应保证如实向甲方介绍自己的情况,现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
2、 根据甲乙双方商议,甲方承诺对乙方进行工程造价方面的系统的、专业的培训及这方面的培养,且一切培训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则同意为甲方工作五年(“五年”即为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而五年后乙方是去是留则双方另行商议。
3、 在工作及培训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食宿,乙方的工资由甲方按正常上班工资按时发放。
4、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协议。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则向甲方赔偿十万元的费用(包括甲方的经济损失费和相关培训费等);若甲方不履行本协议则乙方可以随时辞去在甲方的工作且不做任何赔偿,并依法要求甲方赔偿相关损失。
5、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后,本协议解除: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2、乙方被判处拘役以上刑法或者被劳动教养;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况。
6、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一人一份。
8、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协议有效期止后(即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用人单位公章): 乙方(毕业生):
经办人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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