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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2024-08-25 来源:独旅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1〕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为预防和减少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依据《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

我国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成品油、乙烯、氯碱、合成树脂、化肥和农药等产品产量位居世界前列,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品种配套的产业体系。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2万家、经营企业28.6万家。

(一)“十一五”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成效。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十一五”期间,修订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发布了1项部门规章和36项安全生产标准;加强了地方立法工作,发布了23项地方性法规。

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全国所有省(区、市)、大部分市(地)和重点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了危险化学品部际联席会议和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了苏浙沪、环渤海经济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安全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初步形成。

3.通过实施严格的安全许可,逐步提高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实施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完成了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和竣工验收共41366项次。完成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第一轮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至2010年底,全国有2229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86149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取得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关闭了危险化学品企业9351家,依法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9759个。

4.通过专项整治改善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化工企业整治、自动化改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等专项行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隐患严重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企业实施了关闭和搬迁。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全国有551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

5.积极推动地方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和化工园区建设。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14个省(区、市)、185个市(地)、288个县(市、区)编制了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各地区积极推进了化工企业“进园入区”和化工园区安全评估工作。

6.全国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基本完成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全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首次登记率达到96%,规范了以化学品应急为主要内容的“一书一签”编写,初步建立了全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库。

7.危险化学品事故总量明显下降。2010年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比2005年下降了58%,事故死亡人数比2005年下降了41%,为实现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保障能力不足。我国80%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中小化工企业,大部分中小化工企业安全投入不足,设备老化陈旧,工艺技术落后,本质安全水平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懂化工、会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尤其是基层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专业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缺乏;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管理缺失,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仍需完善,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亟待加强。化工行业建设标准落后于化工技术进步,新型煤化工等行业领域的设计标准缺失。《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发布后,配套的部门规章尚在制修订中。地方立法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能力不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的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力度不够。行业组织、中介机构以及专家队伍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中发挥的作用不突出。有关化工园区一体化管理、部分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尚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较低。

5.化工行业安全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进度迟缓。全国尚有一半以上的省(区、市)、市(地),以及80%以上有化工企业的县(市、区)没有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部分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布局不尽合理,园区企业准入门槛低。部分地区煤化工、光气类建设项目发展无序。

6.公众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亟待提高。危险化学品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涉及到日常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公众缺少安全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基本知识,缺乏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由于错误使用危险化学品导致的化学灼伤、化学中毒等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

(三)形势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和巨大挑战,形势依然严峻。

1.化工装置大型化、集约化和一体化给行业安全生产带来新挑战。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呈大型化、集约化和一体化发展趋势,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后果严重,影响范围大。

2.新型煤化工行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给安全生产带来新问题。近年来,我国新型煤化工迅猛发展,其投资主体呈现煤矿企业、电力企业等多元化发展趋势,安全生产相关的标准缺失,安全管理和技术专业人才缺乏。

3.城镇化进程加快给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提出更高要求。随着城镇快速扩张,众多老化工企业逐渐被城镇包围,对城镇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城镇建成区内功能不同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网纵横交错,地面开挖和公共设施维修等活动严重影响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网的安全运行,甚至会引发严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4.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内企业相对密集,企业规模大小不一,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的大多为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连锁反应,需要从规划选址、风险评估、安全监管、应急救援等方面予以规范。

5.中西部地区化工行业快速发展与人才匮乏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中西部地区的快速发展,新建化工项目日益增多,风险也日益增大。由于化工人才成长周期较长,现有的人才培养和储备很难满足化工行业快速发展和安全生产的实际需求。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合理规划、严格准入,改造提升、固本强基,完善法规、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规划目标。

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入园区、经营企业进市场、储存企业上监控、运输环节搞联动、使用环节管重点”的工作格局。具体工作目标:

1.2015年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 12.5%以上。

2.2015年化工事故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2.5%以上。

3.到2012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到2015年,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

4.到2015年,城镇内存在高安全风险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实现搬迁、转产或关闭。

5.到2015年,所有重点市(地)、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都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三、主要任务

(一)不断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 1.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改造提升现有装置的安全可靠性,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全面完成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

(2)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装备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提高装置本质安全水平。

(3)继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系统,建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到2015年,80%以上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建立运行稳定、满足要求的安全监控系统。

2.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

(1)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建立相对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所有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强化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3)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通过日常督查、集中检查、专项监察、重点抽查,实现隐患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全天候、全覆盖、无盲区。

(4)督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和评估工作,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工作,从工艺、设备、仪表、控制和应急响应等方面开展系统的工艺过程风险分析,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3.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业人才培养。

(1)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企业健全企业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全员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开展持续不断的全员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

(2)鼓励和帮助有能力的大型危险化学品企业自主培养安全管理和技术人才,企业变招工为招生,通过各种形式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懂化工、懂安全、会管理的专业人才。

(3)加强对涉及危险工艺操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进一步提升危险工艺操作人员的整体水平。

(4)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配备具备专业知识背景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持续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1.加强安全监管机构体制机制建设。

(1)加强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以及规范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安全监管和执法队伍建设。

(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配备,增强部门履职能力,提高队伍执法水平。

(3)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完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监管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4)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政府逐级挂牌督办及公示制度。

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

(1)继续推动地方政府加快制定和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专门区域。科学论证化工园区的选址和布局,严格化工园区企业准入条件,科学制定园区安全容量,合理控制园区数量。推进化工园区开展安全评估和一体化建设。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计阶段、试生产阶段和竣工验收安全条件审查,做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备案,强化源头管理。

(3)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突出重点。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和使用许可,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许可证申请、延期和变更审查关。进一步细化许可条件,逐步提高准入门槛。

(4)加强对大型石油储罐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和城镇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科学论证大型石油储罐区选址和总体布局。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排查工作。推动城区内存在高安全风险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进入化工园区。

(5)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定期将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保障能力低、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令禁止使用,实行强制淘汰。进一步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

(6)严格执法检查,严肃事故查处。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加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肃事故查处,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1.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到2012年,全面完成在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到2015年,全面完成生产、储存重

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设施自动化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装监控系统,实施自动化监控,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远程实时监测报警。

2.积极指导企业采用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提升管理水平。继续推动中央企业开展化工生产装置HAZOP,积极推进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应用HAZOP,逐渐将HAZOP应用范围扩大至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以及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积极推进工艺过程安全管理。

3.发挥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在危险化学品法规标准制定、技术装备研发、检测检验、宣传教育以及日常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发挥危险化学品行业组织的积极性,协助各级政府实施行业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中介机构为化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技术援助和服务。发挥专家队伍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中的作用。

4.加快安全技术水平的提高,开展化工园区整体安全评价和管控一体化关键技术、大型油库事故状态下危害控制技术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防护技术等的研究,研制出一批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

5.加快先进适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安全风险大和大型化工装置装备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安装泄漏报警仪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液化气体(有毒液体)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城区安全距离不够的加油站要增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措施。

6.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际交流合作,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化工工艺安全管理和技术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合作。积极参与我国应对《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对策与措施的研究和国际合作。

(四)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1.按照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层次,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指导性意见、重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加快制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急需的法规规定。完成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配套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以及安全生产、经营和使

用许可登记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制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化工园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城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化工企业搬迁等相关政策规定。

3.科学规划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标准。对现行标准进行清理,制定安全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建立标准定期修订机制。制定当前急需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化工企业安全防护距离、化工园区企业安全准入条件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技术标准。针对非石化化工企业的防火安全距离等问题,制定相关标准规范。

4.积极推动各地区发挥地方立法优势,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工作。清理本地区现行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配套地方法规的制修订工作。

(五)全力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

1.依托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加快推进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增强并扩大“金安”工程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支撑效能,实现危险化学品动态监管、应急救援和电子政务等功能。

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建设。2015年前完成新一轮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全面使用。开展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化学品危险性的鉴别、分类与登记工作。建立功能齐全、数据准确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库、监管数据库和基础数据库。

3.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使用结合,推进信息系统的完善与应用,提高安全监管效率。

4.推动企业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安全监控信息系统。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自查自报信息系统建设。

(六)着力构建危险化学品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1.建立完善的覆盖政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考核计划,有计划、分批次地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知识更新教育和现场实操实训。

3.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相关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4.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新录用员工,转岗人员,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操作人员,以及承包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督查。

5.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建立畅通的危险化学品信息获取渠道,宣传和普及安全防护、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和自救互救能力。

6.创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方式方法,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推进危险化学品网络培训和远程教育系统建设。

四、重点项目与工程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

1.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考核办法,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化管理体系,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现场落实及评审和咨询等各环节的监督。将达标结果向社会公告,作为企业绩效考核、评先推优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到2012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到2015年,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到二级以上水平。

(二)城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普查工程。

1.进一步明确城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组织开展城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以及化学品输送管线基本情况普查,掌握城镇危险化学品的分布、品种、数量、状态、周边安全防护和管理责任等有关情况。

2.建立城镇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网档案管理系统和城镇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网档案管理、报送、更新和查询机制,实现行业主管、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管网所属等有关单位的信息共享。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

1.推进城镇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扶持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在对企业现状进行安全评价的基础上,按照企业风险大小,制定城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计划。

2.积极推动城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进入化工园区,不能搬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限期转产或关闭,妥善处置搬迁企业的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彻底消除隐患。到2015年底,完成城镇内存在高安全风险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城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得到初步有效控制。

3.推动其他威胁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进入化工园区,不能搬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限期转产或关闭。

(四)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示范工程。

1.推动化工园区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并落实化工园区安全管理职责。到2015年,所有化工园区都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组织和推动化工园区开展区域性安全评估工作,到2015年,所有国家、省、市级化工园区完成区域性安全评估。

3.积极推动化工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一体化建设,提高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水平。到2015年,建立20个化工园区一体化建设示范工程。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建设工程。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制定城镇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制修订化工安全生产禁令、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规定。制定光气、新型煤化工、超大型石化生产储存装置和大型库区等的安全管理办法,编制《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危险化学品目录》、《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及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开展制定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安全技术规程、安全设备设施技术标准、重点场所安全监控与事故预警技术要求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方法应用指南、化工企业安全保护措施分析应用指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导则、加油(气)站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等标准。修订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工程。

依托“金安”工程,整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地方各级安全监管局网站,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受理和审批,以及重点工作信息化监管。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究。

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安全容量、基于风险的危险化学品装置外部安全距离、高含硫油品加工安全技术、大型油品储罐区安全控制技术、基于云计算的中小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及监管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基于现场总线和冗余容错机制的分布式3级安全完整性等级(SIL3)安全仪表系统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组织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涉及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多个环节,要加强与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就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与相关部门的规划有机衔接。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等, 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就规划提出的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进行分解落实。加快启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普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带动规划的全面实施。

(三)加大安全投入力度。

推进财政、金融、税收等有利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优惠政策的制定、完善和落实,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建设投入。监督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按时、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优先保证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技术改造需要的资金。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实现安全生产保障渠道多样化。

(四)加强规划考核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动态考核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的阶段性成果实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反馈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按程序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规划编制部门要对规划各个阶段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将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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