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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末位淘汰制方案

2020-09-10 来源:独旅网
末位淘汰制方案

为激发员工活力,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充分把员工工作能力与实际岗位相结合,实现合理的员工进退机制,为优秀员工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与发展空间,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目的

引进竞争机制,体现优秀者升、平庸者下、违纪者罚。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考评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以动态考核为原则,激发员工工作活力,打通员工进退通道,实现末位淘汰。

三、考评范围

公司副总经理以下级干部、员工。 四、考评办法

对中层干部和普通员工实行不同的考核周期和考核指标,充分体现员工德、能、勤、纪、效各方面综合表现。

1、考评项目

考核项目因部门和级别不同而异,但均应对德、能、勤、绩、效五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五项指标在全体考核项目中所占分值比例如下:德——10%、能——35%、勤——10%、纪——10%、效——35%.

2、考评周期

普通员工考评周期为每季度考评一次,中层干部考评周期为每半年一次,所有考评对象每年度综合考评一次。

3、考评标准

a、普通员工季度考评以每月月考核分数为标准,每季度计算本季度月考核分数平均数为当月考核分数。

b、中层干部考评以述职报告评分和月考核综合得分为考评分数标准,月考核综合得分为考评期间月考核平均分数。月考核综合得分与述职报告评分各占考评总分50%。

c、年度考评以年终考核与月考核综合得分为标准,年终考核与月考核综合得分所占比例分别为70%和30%。

4、考评办法

考评办法为双重考评制,分部门进行考评。人数少于20人的部门,可确定1至两名准淘汰人员,人数多于20人的部门可确定2至3名淘汰人员。

确定为准淘汰人员须满足两个条件:考评分数低于85分,考评成绩处于本部门最末端,任何一个条件不符合,则不能确定为准淘汰人员。

准淘汰人员满足一定条件后即为淘汰人员,淘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接受相应处罚。

5、处罚

考评处罚分为:留岗观察、调岗分流、降薪、停职培训以及辞退五种。 a、留岗观察:对初次考评不合格,确定为准淘汰人员的员工实行诫勉、留岗观察处罚。

b、调岗分流:连续两次确定为准淘汰人员为淘汰人员,可采取调岗分流处罚,一年内两次(含)以上确定为准淘汰人员可视情况采取调岗分流处罚。

c、降薪:对调岗分流以后仍然考评不合格者,实行降薪处罚。

d、停职培训:连续两次确定为准淘汰人员者可视情况或经本人申请采取停职培训处罚;调岗分流人员继续考评不合格者采取停止培训处罚。停职培训只领取基本薪资,培训完毕后接受综合部安排相应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和从新上岗。

e、辞退:停职培训后规定期间考试不能合格、年度考评得分极低,连续两次年度考评确定为准淘汰人员者可做辞退处理。

f、接受调岗分流处罚的淘汰人员分流岗位实行双向选择,如该人员经双向选择无获得分流岗位,则由综合部指定工作岗位。

g、淘汰人员年终不得评优秀,次年不得获得晋升,分流岗位只能降级或者平级分流。

6、申述

本制度实行公开考评原则,对考评分数有异议的员工可填写书面申请逐级解决,无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考评分数,接受相关处罚。

7、考评组织

考评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对普通员工考评应至少由综合部、主管经理、分管副总和一至两名职工代表参加。对中层干部考评应至少由综合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和一至两名职工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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