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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方案

2023-06-15 来源:独旅网
幼儿园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方案

第一条 为了及时监测和处置幼儿园线上线下舆情动态,维护园所声誉,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条 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客观性和有效性原则,确保园所形象和师生权益。

第三条 设立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小组,负责舆情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园长、副园长、宣传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及相关部门代表。

第四条 舆情监测内容主要包括:

1、园所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师生活动等方面的正面信息传播。

2、园所可能存在的负面信息、谣言、不实言论等。 3、幼儿家长、社会各界对园所的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舆情监测方式:

1、线上监测:通过搜索引擎、社交媒体、教育论坛、新闻客户端等网络平台进行监测。

2、线下监测:通过家长座谈会、园所开放日、师生访谈等方式进行监测。

第六条 舆情处置流程:

1、发现舆情:一旦发现舆情,应立即报告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小组。

2、核实信息:工作小组负责对舆情进行核实,区分事实与谣言、不实言论。

3、制定方案:根据舆情性质,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 4、实施处置:按照方案进行舆情引导、回应、化解等工作。

5、跟踪反馈:对处置结果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第七条 舆情回应要求:

1、及时回应:对重要舆情,应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避免信息真空。

2、客观真实:回应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避免误导和虚假信息。

3、积极引导:通过正面宣传,引导舆论走向,减轻负面影响。

第八条 建立舆情处置档案,记录舆情监测与处置的工作过程、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以便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第九条 对在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理。

第十条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一条 本工作方案的解释权归幼儿园管理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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