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三年不能取保候审,但可以办理监外执行。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但必须同时符合不再危害社会的条件。具体处理情况需根据案件分析,已判决的犯罪事实成立后无法取保,犯罪分子应遵守判决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法律分析
一、判三年能不能取保候审条件?
判三年是不能取保候审的,已经判决就不能适用取保,可以办理监外执行,有关取保的条件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能判缓刑吗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
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一般来说取保候审的很大可能会判缓刑,但是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进行分析。
司法机关对违法分子已经作出了判决的,说明犯罪事实成立,是无法取保的,具体处理情况需要严格按照司法程序来进行办理的,犯罪分子应当严格遵守司法机关的判决,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避免造成严重违法的行为。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三年刑期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能取保候审,但可以办理监外执行。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情形,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情形。至于是否能判缓刑,需要根据犯罪情节和犯罪分子的认罪悔罪表现来决定。无论如何,犯罪分子应严格遵守司法机关的判决,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以避免进一步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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