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动仲裁证据用完怎么处理
劳动仲裁证据不足应当继续搜集。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需要劳动仲裁解决时,双方需要提供证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二、申请劳动仲裁应提交哪些材料
1、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2、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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