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应当为其在职职工购买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对于病亡职工,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赔付相应的待遇。但是,具体的赔偿标准并未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为其在职职工购买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如未按规定购买,应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亡抚恤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生活费等。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应当按月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按照规定为享受退休待遇的职工支付养老金。
5.《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按月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因病或者非因工受伤的职工,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企业应当为在职职工购买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并按照相关规定赔付相应的待遇。具体的赔偿标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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