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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需要赔偿吗

2020-09-03 来源:独旅网

如果是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合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或者单位降低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不续签的,需要支付补偿金。

一、劳动关系多久自动解除

劳动关系不能自动解除,自动解除一般指以下终止情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其他。

二、合同自动解除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三、多久能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存在以下情形的,劳动关系立刻自动解除: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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