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1、招标人确定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履行审批手续。
2、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主管部门备案;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同时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预审文件中应当载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3、发布招标公告。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同时发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直接发出投标邀请,发售招标文件。
4、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和发售招标文件。
5、必要时组织投标人考察招标项目工程现场,召开标前会议。
6、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公开开标。
8、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9、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10、确定中标人,将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11、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一、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和必要的工程设计图纸,提交投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地点和方式,开标的时间和地点等);
3、资格审查要求及资格审查文件格式(适用于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条款;
5、招标项目适用的标准、规范、规程;
6、对投标监理企业的业务能力、资质等级及交通和办公设施的要求;
7、根据招标对象是总监理机构还是驻地监理机构,提出对投标人投入现场的监理人员、监理设备的最低要求;
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9、各级监理机构的职责分工;
10、投标文件格式,包括商务文件格式、技术建议书格式、财务建议书格式等;
11、评标标准和办法。评标标准应当考虑投标人的业绩或者处罚记录等诚信因素,评标办法应当注重人员素质和技术方案。
二、监理招标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监理招标的时间视监理范围而定,如果范围里涵盖设计部分(也就是说监理公司对设计过程也进行监理)那么监理招标就在设计之前。如果只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那就在设计招标结束后施工招标之前开始就行。施工招标在设计图纸出来之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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