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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一般是怎样的?

2023-02-19 来源:独旅网

离婚起诉的方式和法律依据。离婚起诉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来进行。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有效则终止审理,无效则进行审理。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共同财产证明以及子女的居住证明和出生证明等材料,并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一般来说怎么起诉离婚

1、起诉离婚的方式:

(1)当事人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并提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2)法院应当先进行调解;

(3)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进行审理。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怎么提出诉讼离婚

提出诉讼离婚,需要持离婚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共同财产证明以及子女的居住证明和出生证明等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结语

离婚诉讼的方式有以下几个步骤: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并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在审理前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有效,则终止审理;如果调解无效,则进行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准予离婚。在提交离婚诉讼时,需要携带离婚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共同财产证明以及子女的居住证明和出生证明等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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