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纳公积金可以取出来,但条件如下:
1、购房提取:个人缴纳公积金的资金可以用于购房,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购房提取申请;
2、退休提取:符合退休条件的个人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退休提取申请;
3、重大疾病、大病医疗、住院休养期间、残疾、死亡等情况下提取:个人缴纳公积金的资金可以用于上述情况下的支出;
4、其他情况下提取:其他情况下的提取,例如个人缴纳公积金的资金被冻结、返还等。
公积金缴纳的流程:
1、登记:单位应将招用的员工进行公积金登记,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登记材料;
2、缴存: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将员工的公积金缴存至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3、补缴:如发生漏缴、少缴、错缴等情况,应及时补缴,并提交相关补缴申报表;
4、对账:每月对账后,单位应将缴存明细报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向员工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
5、提取:员工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
6、转移:员工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转移公积金账户,应向新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转移申请。
综上所述,人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且提取的金额也会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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