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婚姻法对小三不能怎样,那对故意挑拨夫妻关系破坏家庭的第三者怎么处置?

2023-10-24 来源:独旅网

您好,如果您不想和男方过了,您可以考虑离婚并开始新的生活。由于男方婚内存在一定的过错,协议离婚时您可以和男方协商多分一些财产。如果无法协商,您可以考虑诉讼离婚,并主张男方婚内存在过错,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有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是夫妻针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经过立案、开庭等程序,最后拿到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如果夫妻对于财产、子女抚养权、离婚等问题产生分歧,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