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人身权请求权。需要说明一点的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增加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其起算点可以延至未成年人成年之后开始计算,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权益的保护。
(二)支配性权利,比如物权和知识产权;
(三)抗辩权;
(四)形成权;
(五物权性权利,比如排除所造成或的妨碍、消除所形成或即将形成的危险、停止正在进行的侵害、不动产或者已经登记的动产返还请求权等都物权性权利都不适用诉讼时效。
(六)道德性义务的请求权也不适用诉讼时效,比如赡养、抚养、扶养等费用的要求。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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