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任意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均有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对以下情形,法院将准予离婚: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依法确为感情破裂者;2、一方提出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度提出离婚。经法院调解无效者,有以下情形应认定为感情破裂: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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