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规定,用户首先需要弄清楚卡片的性质,如果本身就是分期卡那么是无法进行申诉的;其次如果发现是银行诱导分期或者是在不知情情况下强制办理的,可以和银行进行协商撤销并免掉分期费用,由于银行强制办理等行为侵犯的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到监管部门,即到总行或者是银保监会去投诉或者走司法途径。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会自行进行分期的,会征得用户同意以后才进行办理。由于分期需要分期手续费,所以很多用户不愿意额外支出费用成本,因而拒绝进行分期。如果用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可以全额还款;若是在还款时有压力,可以考虑最低还款或者分期还款,避免因为还不上造成逾期,那么后果会更加的严重。另外,信用卡分期不是所有用户都可以办理的,如果用户资质、信用不良,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经常出现违规、还款逾期的行为,那么银行可能会不同意分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七十条 第一款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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