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随意注销,任何的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在撤销工会之后会员的会籍是可以得到保留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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