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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回迁安置房需要注意哪些

2023-01-23 来源:独旅网

1、查清房子的土地性质:要摸清土地性质,以免买到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2、警惕一房多卖的现象;3: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应当明确具体交付时间和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4、不要一次付清所有的钱:先支付首付款,拿到证明后支付中间付款,转让后支付余款;5、可以让其他家庭成员签名:其他家庭成员也有房屋所有权的份额。

一、拆迁安置房的购买与销售

1、有房产证证的拆迁安置房可以自由买卖交易;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情况且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2、拆迁安置房买卖时间界限

《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拆迁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进行上市交易。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简单的可以根据土地性质判断。集体土地,是归集体所有,乡镇多半是这样的土地性质。如果是国有土地,即可办理到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是永远拿不到房产证的,比如集体土地,除非他进行土地性质变更。有些是拿到了短时间内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迁安置房。

房产一般有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简单的说就是表示这房子归你所有,如果建筑物没了,你想再在原土地上兴建,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土地证表示此土地归你所有,无论建筑物是否存在,别人是无权在你的地盘建东西的,这就是侵犯你的权益。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二、房屋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房屋转让合同的书写:

一、首先写明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住址等。

二、写明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子位于哪里;房子的楼号、单元号、门牌号;房子建筑面积;房子实际使用面积;房屋结构。

三、写明转让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四、写明房屋钥匙交付时间。

五、写明什么时候办理过户手续。

六、写明甲方的承诺。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七、写明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写明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最后双方签字确认。

三、贷款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贷款的房子可以过户,但是必须是以买卖的形式办理,卖家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进行过户。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房管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房管部门核审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贷款的房子过户方法有转按揭,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方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卖家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如果买家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卖家可利用银行贷款来缴纳剩余的贷款。但前提是卖方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这样卖家就可通过抵押向银行借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

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家可以利用买家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也可以找中介公司办理。买卖双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续费让中介垫资进行解贷,卖方拿到房产证,将房产过户到对方名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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