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合同有以下情况:
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未通知债务人,导致履行债务困难的,债务人可以暂停履行或者提取标的物;
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增加给债权人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3、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履行债务增加债权人的部分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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