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支付工资可向县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根据拖欠性质可劳动仲裁或起诉。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按约定日期支付,节假日或休息日需提前支付。
法律分析
公司企业不给工资可以投诉至县区劳动监察大队。根据拖欠的性质可实施劳动仲裁或者起诉。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拓展延伸
维权途径:应对公司拖欠工资的解决办法
应对公司拖欠工资的解决办法包括以下途径: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工资支付情况,并要求解释原因。如果公司没有合理解释或拒绝支付工资,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寻求他们的帮助。同时,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法律行动,如起诉公司要求支付欠薪。另外,可以寻求工会的支持,他们可能提供法律援助或协商解决方案。此外,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公司的不公行为,引起社会关注,增加公司承担舆论压力的可能性。最重要的是,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合同等文件,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维权过程可能需要时间和耐心,但坚持下去,有可能最终获得应有的工资。
结语
公司拖欠工资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我们应该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与公司沟通并要求解释原因;如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咨询律师,采取法律行动;工会的支持也是一种选择;同时,通过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关注,增加公司承担舆论压力的可能性。坚持维权过程,保留相关证据,有望最终获得应有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