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累计金额在
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 55%;
2.3万元以上 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
3.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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