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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2020-04-08 来源:独旅网

孩子两岁了离婚会判给谁,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父方有特殊情况可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会优先考虑父方或母方的特殊情况,同时考虑子女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关系。法院判决抚养权纠纷案件主要参考孩子年龄、父母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以及其他因素,最终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进行判断。离婚时需协商孩子的抚养权,确保孩子在健康环境下成长。

法律分析

一、孩子两岁了离婚会判给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法院判决抚养权纠纷案件主要参考哪些因素

1、孩子的年龄

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8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孩子的选择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2、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

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那么,其获得抚养权的概率也更大。这里还会考虑父母双方是否存在法律规定优先行使抚养权的情形,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或者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或者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等;

3、其他因素

若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当,则孩子是否单独随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同生活多年,且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要求且有能力照顾,也可以作为优先行使抚养权的考虑因素。

最终,法官会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用全面、综合、发展的眼光评判所有相关因素。

离婚时只要涉及到有孩子的,就需要双方好好的协商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都会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因此,在协商的时候就需要把这些确定清楚,如果协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走法律的程序解决,这样才能保障到孩子可以在健康的环境下长大。

结语

离婚时涉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需要双方协商并确保孩子在健康环境中成长。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会随母方生活,并由父方支付抚养费。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愿、父母的抚养条件和能力等因素。同时,如果孩子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同生活多年且有能力照顾,也会优先考虑他们的意愿。最终,法官会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综合评判各项因素。在离婚中,确保孩子的抚养权是至关重要的,如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程序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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