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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2020-07-19 来源:独旅网
业务资料管理规定

为提高公司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业务资料归档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 业务资料归档责任主体

综合业务部负责制定业务资料管理标准,对各业务部门资料归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培训,各业务部门负责各类专业性和具体性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已经办结的项目,由业务部门归档完毕后按照规定时间上交办公室统一保存。卷盒(夹)等耗材,统一由办公室调配,业务部门申领。

二、 归档文件要求

1、 归档文件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 归档文件材料要符合文件制作要求,标题、落款、时间(年、月、日)、印章、正文与附件、正式发文的定稿和签发单、上级来文和承办单、请示与批复以及专项成套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

3、 归档文件材料应质地优良、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4、 归档的文件字迹要符合长期保管需要,应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优质油墨书写或制作,严禁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纯蓝(红)墨水等书写材料。

5、 归档文件材料纸张幅面应符合要求,一般文件材料应为A4纸,必要时可使用 A3纸,但归档应折叠为A4纸大小。

三、 整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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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卷题名

案卷题名要求简练、准确,能够概括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与成分。 案卷题名构成形式:

(1)符合规范的名称+业务类型 (2)出让宗地编号+业务类型 (3)时间+业务类型 2、 卷内文件排序 (1)归档文件目录

归档文件目录是包含卷内文件题名及其他特征,并固定文件排列次序的表格。

(2)归档文件

卷内归档文件一般按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排列。

密不可分的文件应依序排列,即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批复、批示在前,请示、报告在后;正式发文在前,签发单在后;上级来文在前、承办单在后;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稿依次排列在定稿之后。

(3)备考表

备考表是对本盒案卷材料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进行说明的文件。

3、 案卷装订 (1)卷盒

卷盒(夹)采用长×宽为315mm×235mm,其厚度可根据需要分别设置30mm、40mm或50mm的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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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盒(夹)封面项目应包括:案卷题名、编制单位、编制时间、保管期限、密级、立卷人。

(2)案卷装订

案卷装订前要先去除卷内文件上的金属物(订书钉、大头针等); 文件没留装订线的要贴补加边,破损的要裱糊好,幅面较大的要折叠整齐;

将归档文件目录、归档资料左下取齐,用铆钉装订机装订牢固,注意不倒置、不散页、不压字。

4、 电子文件刻录

归档完成之后,需将案卷文件的电子版本刻录在一次性写入光盘等耐久载体上,光盘标签写明年份和案卷题名,一并装入卷盒(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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