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室护理质控标准
一、血透室护理人员资格:
(1)血液净化室应当配备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护士长,护士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证书》。护士配备应根据透析机和患者的数量及透析布局等合理安排,每个护士最多同时负责3台透析机的操作和观察。
( 2 )护士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执行透析医嘱,熟练掌握血液透析机及各种血液透析通路的护理、操作;透析中定期巡视患者,观察机器运转情况,做好透析记录。
二、护理人员卫生学要求;
(1)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的要求。
(2)工作人员操作时都要戴好手套、口罩;有条件的单位,工作人员应使用个人防护装置,如围裙、口罩和眼罩。
(3)工作人员有可能接触血液时须戴手套、勤洗手,尤其是在病人上、下机时工作人员须换手套。
(4)血透室工作人员应做到相对固定,工作人员上岗前及以后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定期体检(乙型肝炎与丙型肝炎感染指标)。对HBV阴性的人员应接种乙型肝炎疫苗进行免疫保护。
(5)处于肝炎或其他血源性传染病传染期的工作人员,应避免直接从事血透室医疗护理工作;怀孕、哺乳期工作人员应暂时调离血透室工作。
三、消毒隔离制度
(1)血透室清洁区应保持空气清新、物品整洁。
(2)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
(3)每月进行空气、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的细菌培养。
(4)按设备要求定期对水处理机和供水管路进行消毒和冲洗,消毒冲洗方法参考设备使用说明书。
(5)透析机每次使用后应根据说明书进行消毒。
(6)医务人员进入清洁区应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换工作鞋。护士在进行透析操作时应戴洁净手套,并注意每位患者更换一次。
(7)对明确有传染性的乙型和丙型肝炎以及其它传染病病人应当隔离透析。
( 8 )乙肝、丙肝患者必须分区,乙肝、丙肝及不明新透患者是否专用机器。
四、病历管理制度
(1)血液透析室必须建立血液透析病人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
(2) 血液透析病历应包括首次透析病历、每次透析记录、化验结果及记录、平时用药记录等部分
(3)首次透析病历应全面了解病人的病史和现状,做出诊断并制定透析治疗计划
(4)每次透析记录可采用规范性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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