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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殊物料管理管理规程

2023-01-08 来源:独旅网


特殊物料管理贮存与发放管理

规程

目的:

建立特殊物料管理贮存与发放管理规程,确保特殊物料的有序发放。

范围:

库存细贵料、毒剧药(包括危险品)及标签、使用说明书。

责任:

仓库保管员制定; 仓储部部长审核; 主管生产副经理批准; 仓储部、车间、质保部执行。

内容:

1.特殊管理的物料贮存基本要求,除应符合《物资贮存管理规程》相关项下的规定外,还应做到:

1.1特殊管理的物料应专库或专柜贮存。

1.2细贵药材入库首先检查原包装有无异常及破损,铅封是否完好,每件标明品名、批号、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的标志及毛重和净重,并附有地方药检部门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书。对需

特殊保管的细贵药应密闭贮藏,防止其它发生变化,影响药材质量。细贵药材库(柜)应双人双锁特殊管理,质检室保管一把锁的钥匙,仓库保管员保管另一把锁的钥匙,其他人不允许进入,投料时由质检室通知药品检验所监督投料。

1.3毒、麻类及精神药品要单独专库或专柜存放,质保部保管一把锁的钥匙,仓库保管员 保管另一把锁的钥匙,双人双锁管理。 1.4有低温贮存要求的中间体在冷库内存放。 1.5标签、说明书应按品种、规格专库或专柜存放。

1.6易燃易爆危险品设专库存放,应无泄漏,贮存容器外壁是否贴有危险品标志。包装应采用保温、阻燃容器盛装。

1.7空心胶囊应专库存放,按贮存要求控制温、湿度(相对湿度35%~65%,温度15~25℃。),定期检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整。

1.8设阴凉库,存放有需贮存于阴凉处的中药材等物料。

2.特殊管理的物料发放

2.1车间领料员将领料单交仓库保管员核对其项目是否填写完全,是否经车间主任审核、生产部部长签字。细贵、毒、麻药品领发均由双人执行并复核签字。

2.2发放细贵料、毒剧药(包括危险品)及辅料的备料必须在与洁净级别相适应的区域进行,用天平称量,精确称量至0.1g。细贵料要在使用前由质保部联系药品监督局有关人员与仓库保管员共同开锁,计量发放,并监督投料,并填写记录。毒麻品及精神药品由质保部长与仓库保管员共同开锁,复核计量发放,由质监员监督投料。

2.3标签、说明书要凭包装指令按实际需要量计数发放,领用人核对签名。 2.4发放的所有物料都应有记录。

2.5易燃易爆危险品按使用量计量发放,领用容器应密封,严防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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