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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规章制度

2020-06-22 来源:独旅网

  第一章 总则

  一、 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度,统一由公司请假行政办公室,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请假程序

  一、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扣除;

  (二)病假: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休假为宜,并取消实际假期天数、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三)婚假:凭结婚证明,假期7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四)丧假3天(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第四章 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一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一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主管人员,假期一天内由经理核准,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员工的病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需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在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物交代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要求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均以旷工论处外,并以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一、本规则经公司所有人员同意并签字,同时加斧司公章后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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