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有鉴于
甲乙双方进行货物运输合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说明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本合同为双方货物运输合作总合同,就具体货物运输服务,双方应另行签订《单项运输协议》,明确货物名称、性质、规格、数量、质量、重量、包装要求、起运地、到达地、收货人情况、运输期限、运费及结算等内容。《单项运输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效力,共同约束双方的具体货物运输合作行为。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将货物运输到至到达地;
2. 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3. 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双方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二)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货物相关情况,不得虚报或隐瞒;
2. 甲方应当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费;
3.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根据乙方实际需要,甲方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供给乙方使用;
4. 甲方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向其支付运费;
2. 甲方明确标示拒绝支付运费时,乙方对对相应的货物享有留置权;
3. 对于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4. 货物无法完成交付且甲方拒绝处理的,乙方有权对相应货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处理。
5. 对于甲方的违约行为,乙方有权根据双方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二)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将货物运输至到达地;
2.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运输安全,对于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所致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乙方均应全部予以承担;
3. 货物交付收货人前,甲方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的,乙方均应遵照执行。
第四条 货物交付及风险移转
1. 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以货物装载至乙方交通工具为准,乙方在《单项运输协议》上签收即视为货物符合约定。装载完成后至货物交付收货人前,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 货物运输至到达地后,乙方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在约定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期限内对货物提出异议的,乙方应进行妥善处理并马上书面告知甲方;收货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货物符合约定;
3. 乙方向收货人交付货物以收货人在《单项运输协议》上签收为准,签收后,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收货人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虚报或隐瞒货物相关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2. 甲方逾期支付运费,应按照逾期支付额每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以及未按照约定时间将货物运输至约定地点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运费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以下情况除外:
(1) 不可抗力;
(2)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 货物的合理损耗;
(4) 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 因本条规定之外的其他违约行为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该损失。
第六条 其他
1. 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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