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技工院校:
为表彰在技工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鼓励广大教职工热衷于技工教育,促进技工院校和谐发展,现就开展技工院校先进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全市技工院校在岗的全体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按时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爱岗敬业,教学效果好。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教学上有创新。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师表,团结同志。
三、名额分配。按在岗教职工总数2%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名单,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
四、要求。
1、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必须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无异,并经学校和办学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按一式两份上报。 2、请各校于2016年4月10日前将《南京市技工院校先进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办理。
附表:《南京市技工院校先进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二0一六年三月八日
1
南京市技工院校先进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技工学校(盖章):
姓 名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推荐类型 性 别 民 族 职 称 现在岗位 出生年月 从事教育 工作年限 技术等级 现任职务 照片 主要事迹 学校 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人社局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可另附事迹材料) 办 学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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