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酒后上岗及全厂禁烟
的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日常工作秩序管理,给广大员工营造一个健康、安全、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规定内容
3.1为安全期间,所有员工一律禁止酒后上岗(必要业务接待人员除外)。 3.2 生产区及办公区所有人员一律禁止在工作区内吸烟、乱扔烟头。
3.3 为方便员工,公司规定在生产区设生产会议室为临时吸烟室,办公区所有吸烟人员一律到一楼门厅外吸烟。
3.4工作时间内,吸烟区不得同时超过两个人,禁止在吸烟区内聚堆聊天、喝酒闹事、打架斗殴。
3.5所有人员应自觉保持吸烟区内的卫生,烟蒂、烟灰统一放入烟灰缸或熄灭后放入垃圾桶,禁止乱扔乱放。
3.6 自觉爱护吸烟区内的公共物品,禁止随意损坏、挪用吸烟区内的任何公共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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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办法
4.1 酒后上岗人员(非业务接待人员),一经发现,当事人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处罚,直接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及车间主任)罚款100元/人/次,并在当月进行全厂通报。
4.2 禁止在非吸烟区内吸烟,一经发现,当事人罚款100元/人/次,直接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及车间主任、各部门经理)罚款200元/人/次,并在当月进行全厂通报。
4.3 非吸烟区域范围内,每发现一个烟蒂,对该区域负责人罚款200元。 4.4 在吸烟区内聚堆聊天、喝酒闹事、打架斗殴,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人/次。 4.5 吸烟区内乱扔垃圾、烟蒂、乱弹烟灰,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人/次。 4.6 损坏、挪用吸烟区内公共物品,均需照价赔偿。
5监督管理小组 6附件
6.1办公区责任区域划分及指定责任人列表
6.2生产区责任区域划分及指定责任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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