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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2021-09-02 来源:独旅网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生产车间、部门

    三、现场带班人员范围

  现场带班人员范围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见附表1。

    四、现场带班工作内容与职责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相关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安质环部室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安质环部室。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单位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干部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安质环部室报告。

  8、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五、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生产、安质环部室,由调度人员安排其它领导干部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安质环部。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班下班前交生产、安质环部室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7、带班领导对当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带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8、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班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六、考核规定

  (一) 奖励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年度奖励1000元;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每次奖励1000元;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每次奖励1000元;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年度奖励20xx元。

  (二)处罚规定

  1、带班领导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安质环部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情况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从扣罚至辞退不等。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7、由生产、安质环部室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七、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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