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八一”建军节89周年,经研究,决定自7月15日至8月15日期间,在全区广泛开展“八一”宣传和走访慰问系列活动,现将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1.区民政局走访慰问5户重点优抚对象,各街镇重点走访慰问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退役人员;
2.向重点优抚对象(含三属、伤残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农村籍退役士兵、五老)和义务兵家属发放“八一”宣传品;
3.向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含三属、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在乡伤残军人《详见附表》)和五老人员发放慰问金,每人500元;发放20xx年度体检费,每人350元;
4.向20xx年退役的立功受奖士兵发放奖励金;
5.向1953年底前入伍在企业退休的人员放发慰问金,每人500元;
6.各街镇要利用“八一”建军节,召开军烈属座谈会,关心关注优抚对象,同时继续做好辖区复退军人工作。
八一建军节“关爱老兵”系列活动方案
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1周年,为牢记革命功臣,发扬光荣传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让人们牢记历史、珍爱和平,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精神,结合“双拥在基层”活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关爱老兵”七个一系列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老兵”对象: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其主要参加战争对象为:
(一)参加过抗日战争的复退军人;
(二)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复退军人;
(三)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部分复退军人;
(四) 1954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的复退军人;
(五)曾经参加过其他战役的复退军人。
二、活动时间和步骤:
(一)20xx年6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对原在职已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和国营企业以上)的复员军人、退伍军人、转业干部进行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入伍、退役、参战、立功等基本情况。
(二)20xx年7月-20xx年1月底前,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老兵”身体状况情况,合理安排参加“关爱老兵”活动,给予“老兵”们政治生活关怀。
(三)20xx年2月底前,完成活动总结。宣传“关爱老兵”活动的目的意义,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活动内容:
(一)宣扬“老兵”精神。联合县广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制作报道有关抗战、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等、“老兵”事迹等专题节目,在纪念日期间报道,记录老兵们无法释怀的历史记忆,还原刻骨铭心的烽火岁月,号召人们要铭记过去,珍惜现在,展望未来。
(二)邀请老兵参加“八一建军节”文艺联欢活动。联欢汇演活动中加入与功臣和老兵有关联的节目,佩戴大红花和选代表作为评委参与评分。对行动不便的老兵,可由义工负责接送。
(三)举办演讲活动。8-9月份,邀请老兵给驻善部队官兵举办战争故事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以曾经参加过战争的老兵回忆战争经历、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反现代战争中作出的巨大贡献,鼓励官兵在新时期下的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贡献。
(四)举办烈士公祭活动。9月30日,在县烈士陵园由县四套班子领导、机关干部代表、驻善部队代表、离退休干部代表、老兵代表、学生代表参加公祭活动,向烈士敬献花篮,缅怀革命先烈。
(五)走访慰问老兵活动。八一建军节和抗战胜利纪念日前夕,由领导带队走访部分抗战老兵等代表,帮助老兵解决实际困难,给予老兵政治关怀。
(六)开展“老兵”短期疗休养。9-10月专门组织为身体欠佳的、荣立战功的复退老军人赴省荣军医院参加短期疗休养。
(七)居家服务老兵活动。将身体欠佳的、行动不便的在职、在乡复退军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免费享受“颐养惠老”居家养老服务流动车上门服务。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关爱老兵活动是“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系列活动与“双拥在基层”活动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提高重视,落实各项活动内容,以此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二)掌握情况,积极推荐。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做好“老兵”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活动内容和“老兵”实际情况,推荐参加活动人员,保障安全工作。
(三)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各镇(街道)、各单位可帮助老兵解决实际困难或根据各自实际,相应组织开展关爱活动,同时做好总结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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