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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汽车租赁给企业合同

2024-01-14 来源:独旅网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发生,经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1、 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车损,如轮胎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损;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

  2、 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3、 承租方将车辆交与无驾驶证者驾驶。

  4、 承租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5、 出险后不报案、隐藏真实情况24小时内部通知出租方的。

  6、 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7、 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承租方没有按约定的时间归还出租方的车辆,承租方应按所超时间交付双倍租金。

  三、 车辆交付承租方以后,我公司按合同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承租方取得联系的,不论承租合同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租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 承租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所发生的扣分、罚款,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方可协助办理。

  五、 以上条款为租赁合同的有效副本,与《汽车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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