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系甲方的骨干员工, 对甲方的运作及经营有重要贡献,为共同创造双赢,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聘用乙方为其正式员工。
期间除法定事由或双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承担违约金万元。
第二条: 分红比例。
甲方承诺给乙方以税后可分配利润的25%作为分红,回报乙方的积极贡献。
每月税后净利润—公司发展基金&;
第三条:
分红条件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有同业竞争行为
2、公司税后有可分配利润,如果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及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甲方开除,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分红。
第四条:
分红方式:
甲方发放乙方分红的时间应根据甲方财务的安排,每月分红一次,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其他报酬。
第五条:
分红与股权。
乙方按25 %比例分红,与股权无关,乙方不得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25 %的股权。
第六条:
乙方承诺,若乙方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或者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应足额返回甲方此前所支付的全部分红。
第七条:
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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