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XX市X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某镇X科技园地面附属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的某镇X科技园地面附属工程造价审计,因无施工图纸、没有现场签证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离职等原因,故具体工程量以建设方、施工方、审计方三方现场实际丈量、共同签字工程量作为造价计算基础,审计单位以实测数据核定工程量。
二、乙方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职业经历中无不良记录;
2、乙方造价结算审计人员必须为乙方在册人员,不得临时招聘人员。乙方造价结算审计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师或省级二级以上的造价员任职资格,精通造价知识,且从事本专业不少于三年;
乙方负责人:
乙方主要造价审计人员:
3、乙方将营业执照、资质及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检查乙方结算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落实情况;
2、对结算审计人员违反规定及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向乙方通报,提出意见和要求;
3、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审计人员,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审计完成后,甲方对工程造价进行复核,如复核审减金额超过乙方审定金额的5%,则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二次结算审计,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甲方二次审计费用。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有关约定时,如甲方在结算审计前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结束后发现可全额拒付审计费用,已支付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10日内返还,否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组织三方尽快丈量现场实际工程量,以利于乙方结算审计的开展。
2、为乙方审计人员提供结算审计的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与结算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2、有权对甲方在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3、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审计费用。
4、乙方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对现场丈量不十分清楚的,有权要求建设方及施工方相关人员及时前来核对,以求尽量保证工程量的真实。
(二)乙方的义务: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精通工程造价业务且有较高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2、审计原则:审计过程中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审计工作。
3、审核结算书编制依据符合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工程量计算准确且符合相关规定;工程结算取费正确。
4、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公正、公平性负责。
5、自签收委托人移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 天内提供该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6、结算审计的书面审计报告一式六份,且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结算审计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
7、乙方有随时向甲方就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解释的义务。
五、结算审计费用
结算审计费用=甲方送审额 ‰+乙方审减额 %。 甲方送审额是指针对本项目甲方进行初审后的额度,具体数据以
六、付款方式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若甲方发现乙方造价人员有明显违背职业道德的审计行为(如吃、拿、卡、要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定造价咨询机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4、其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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