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演练时间:
20_年11月27日上午9:00
二、演练地点:
新湖办事处北园小区内(区计生局办公楼北休闲广场)。
三、演练目的:
经过演练活动,教育广大社区居民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减少和防范因家庭用火用电用气引发火灾事故,了解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学会火灾初期灭火方法,增强逃生及自救技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遭火灾损失。
四、组织领导
本次演练活动在区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下,由新湖街道办事处、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举办。
为加强对演练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演练指挥部。由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监jú长贾治安同志任总指挥,新湖办事处副主任孟凡辉、消防大队指导员贾桂东、区安监局副局长齐守发同志任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区安监局应急科刘儒亮、新湖办事处安监中队王洪光、消防大队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应急演练活动的联络组织及相关工作。
五、主要议程
(一)8:50参演人员及观摩人员到场,主席台前列队。
(二)新湖街道办事处主任于志新主持仪式,简要介绍有关情景。
(三)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区安监jú长贾治安讲话,并宣布演练开始。
(四)演练过程:
1、扑灭燃油起火
操作人员:新湖办事处工作人员、消防战士;讲解员:区安监局时慧;
模拟场景:某小区居民X在家作饭时,因为疏忽大意导致锅内食用油过热而燃烧起火。因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误用水来灭火,从而导致油火更旺,引燃室内可燃物。随着火势进一步发展,凭借居民个人力量已不能完成灭火,于是拨打119向消防求助。消防战士赶到后立即拿起锅盖盖住正在燃烧的油锅,油火最终被扑灭。随后消防战士用灭火器将室内其它燃火扑灭。(详细过程见脚本及解说)
2、如何逃生与自救
讲解与示范人员:消防大队工作人员;
3、灭火器的使用示范与讲解
消防大队工作人员;
4、发放消防安全知识明白纸
新湖办事处工作人员;
(五)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楠点评。
(六)结束。
六、任务分工
新湖办事处:1选好演练地点,组织参演人员;2布置好场地(主席台、音响、背景、主席台席签、队伍指示牌等);3准备好道具(油锅、劈柴、食用油、水(桶)、湿毛巾等);4组织、接待好观摩人员;5发放消防安全明白纸;
消防大队:1配合安监局制作演练脚本及解说词;2一辆消防车辆、灭火器及若干名工作人员、现场灭火;3指导演练过程。
区安监局:1制定演练方案、脚本;2组织协调演练活动;3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观摩;4联系新闻中心、德城报社,做好宣传报道。
七、参加人员
区领导: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楠。
区安办(安监局):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监jú长贾治安,区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齐守发。
消防大队:大队长丁文波,指导员贾桂东等。
新湖办事处:主任于志新,副主任孟凡辉等。
新闻中心:
德城报社:
八、观摩人员(主席台前方队)
1、各镇街分管负责人、安办主任、中队长等;
2、新湖办事处工作人员,街道各社区主任、安全管理人员;
3、区安监局全体人员;
4、消防大队参演战士;
5、北园小区部分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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