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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

2022-06-09 来源:独旅网

  6月2日,嘉峪关市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公诉处、控申处、预防处和城区检察院公诉科联合组织召开了执行《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约谈办法》)工作推进会,就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和推进预防约谈工作进行了会商。

  会上,嘉峪关市检察院预防处副处长张建军对《约谈办法》的制定背景和内容进行了讲解,带领大家学习了《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甘肃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办法(试行)》和《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办法(试行)》,就下一步预防约谈线索发现、移送和处置工作进行了部署。

  与会部门一致认为,《约谈办法》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拓展预防渠道,增强预防效果,有效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预防职务犯罪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和作用;更是检察机关依据法律监督职能,对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警示提醒、训诫督导、责令纠错,促使其自觉防范和抵制职务犯罪的有力前置措施。要严格按照《约谈办法》的相关要求,从三方面着力开展预防约谈工作。

  一是坚守原则。《约谈办法》是嘉峪关市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之一,各责任部门要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严格贯彻落实。要坚持侦防一体、协作配合、程序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预防约谈工作。

  二是加大力度。要坚持从检察事业全局出发,扎扎实实地做好预防约谈工作,促使被约谈人从思想上打牢拒腐防变的根基,进而促使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监督防范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三是狠抓落实。预防约谈工作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有力举措和得力途径,各责任部门一定要把预防约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高及时发现约谈对象的能力,找准开展预防约谈与遏制腐朽的结合点,增强预防约谈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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