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8859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福兴商住楼1#2#楼工程的水电、防雷、消防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包含变更)所有的水电、防雷、消防及弱电安装(含电话及网络)工程。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
(2)室内外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
(3)室内给水设备预埋及安装(含卫生洁具);
(4)室内照明线路预埋及安装;
(5)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6)防雷接地安装
(7)消防预埋及安装
(8)弱电预埋及安装(含电话及网络)
(9)施工临时用电安拆
四: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五: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七: 付款和结算方式
(1)由于本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即当水电施工组完成预定工程量主体预埋的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30%,当完成预定工程量的90%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我方支付总劳务费的20%(剩余价款,即为总劳务费的10%,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方支付乙方保证金。)
(2)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劳务合同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内进行竣工结算。
八设计变更
因设计变更导致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九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材料均有甲方采购供应。
2水电安装的小型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和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
2、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含变更)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
(2)给排水、电气安装所涉及的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破坏后的修复。
(3)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4)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
(5)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6)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
(7)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
(8)乙方食宿自理,施工人员应具有响应的操作证件。
(9)乙方提前7天提出计划材料由甲方审核购买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退保证金,并视其情节拒付乙方所有做工工资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3)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项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工期延误按200元/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或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劳务班组作业,或另行增加劳务班组作业。
(4)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其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调派,有故意刁难、停工、罢工、不服从管理行为的甲方及其项目部有权终止其合同并取缔乙方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甲方按20xx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8)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到有关单位上访、滋事的,甲方按50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9)以上违约金,凡未指明的,均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直接扣除。
十二: 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凡因错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安全保护和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和不保护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罚款
4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5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乙方工人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费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万元以上,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70%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十三、其它管理制度
1、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的施工会议。
2、乙方进场工人如有偷盗、损毁甲方财物行为的一经发现,除退赔原物外,处以100—1000元的罚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 居住地址
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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