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煤矿安全工作总结

2024-01-08 来源:独旅网

  20xx年,在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关心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全州煤炭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十届四次全委会议及区、州煤炭工业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煤矿机械化、信息化改造升级为手段,以安全培训教育为基础,全面强化监管职能,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四项工作走在了全疆前列,在全疆进行推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一、全州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情况

  (一)煤炭产销保持平衡。截止20xx年9月30日,全州共生产原煤2932、64万吨,原煤销售3124、59万吨,煤炭库存581、6万吨,预计全年生产原煤4500万吨。虽然我州煤炭产能不断提高,但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原煤产量有所下降,总体上产供需保持平稳,有力保障了昌吉州及周边地区的生产生活用煤,基础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截止目前,全州共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占自治区及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17人的17、6%,煤矿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创历史同期水平。

  二、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年初,我局就及时制定和下发了《20xx年自治州煤炭工业工作安排意见》、《昌吉州煤炭局20xx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针对20xx年煤矿事故多发,全局上下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出台一系列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办法。先后出台了《20xx年昌吉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20xx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等12项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并与州财政局联合出台《昌吉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群众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将州政府下达的20xx年度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进行分解落实,层层签定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守规尽责意识

  州煤炭局将“七条规定”作为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的主要抓手,作为治理重大隐患、防范重大事故的主要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初,我们组织全州各煤矿企业法人、矿长、总工程师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贯彻活动。煤矿企业88名矿长签订了“七条规定”承诺书,并参加了“七条规定”培训情况现场测试。在昌吉州煤炭工业(协会)工作会议上,组织参会的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播放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活动,为促进矿长更好的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州煤炭局还制作了《煤矿安全生产要求》桌牌200个、《煤矿工人应知应会安全生产手册》10000册、《致全国煤矿矿长的一封信》挂牌100幅,免费发放到各煤矿企业。在日常检查督查中,我们每到一矿都对企业法人、矿长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并采取现场发测试卷和随机询问的方式对煤矿企业中层(含中层)以上领导学习掌握《七条规定》情况进行抽查,现场发放测试卷200余份,随机抽查人员500余人次,参加考试和随机抽查询问的管理人员都能够将《七条规定》熟记于心。同时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现场调度会上,组织召开了现场经验交流会,将《七条规定》宣传贯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真正落实到煤矿企业,确保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诚信自律意识,加强诚信制度建设。

  (三)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州政府要求,州煤炭局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县市煤炭局用二分之一的时间到煤矿检查指导工作。今年,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加大了安全检查的力度和随机抽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全面深入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区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履盖、零容忍、严执法、见实效”的总体要求,6月至9月,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州煤炭局共检查矿井117矿次,查出各类隐患783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检查矿井覆盖率达到100%。

  2、严格执行“446”、“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以《昌吉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十不准”规定》为抓手,按照昌吉州煤炭管理部门煤矿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严格执行“446”、“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州性的检查督查活动,并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对各煤矿抽查数量不低于6处。截至目前,我州共开展全州范围内安全检查4次,组织全州各县市煤炭管理人员交叉督查、观摩学习1次,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了密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等专项检查督查活动,共检查矿井164矿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817条,目前已整改1762条,整改率为97%。通过全面细致不间断的督查、检查,加大安全监管的强度,极大地减少了煤矿事故的发生。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工作。按照《自治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昌州安生字〔20xx〕14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制定并下发了《自治州煤炭行业20xx年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昌州煤字〔20xx〕102号)文件,明确了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为开展好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工作提供了先决条件。各煤矿企业在煤矿企业在矿办公楼、联建楼、副立井井口led屏上滚动播放了“安全基础建设年”活动主题及活动安排;在矿区、生活区悬挂了安全条幅;为“安全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4、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安技措工作分析会。3月份,州煤炭局与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疆分局分别在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组织辖区内29处重点煤矿企业召开了20xx年煤矿安全生产安技措工作分析会,针对各矿井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95条,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结束。

  5、开展安全生产夜查暗访活动。采取“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打招呼”的方式,直接检查煤矿重点、要害和关键场所;对矿领导带班、值班值守、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加大夜查暗访工作力度,杜绝了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出现,确保了我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6、加大煤矿安全执法力度。通过严格排查,明确打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依法坚决进行予以打击。截至目前,共对5处违法违规矿井进行了行政处罚,罚金70万元。

  7、建立事故现场分析会制度。及时对煤矿发生的每一起事故进行全州通报,并召集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在事故现场召开现场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进行了剖析。7月18日,我局在事故矿井吉木萨尔县顺通煤矿召开了现场警示教育;9月26日,在发生“8·5”运输事故的呼图壁县东沟煤矿现场召开事故分析会。通过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还原事故现场,以事故教育人,以事故警示人,汲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深入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工作。

  今年,我们聘请了区内外50名长期从事煤炭行业的专家,经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昌吉州煤炭工业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昌吉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为了摸清全州井工矿井的安全生产现状,拨出150万元专项资金,决定将辖区内所有井工矿井均纳入“一矿一策”专家会诊范围。以查隐患为主,充分发挥专家专业特长,及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昌吉州共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矿井29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662条,已整改629条,提出专家意见及建议1440余条,为确保专家组提出的隐患及时得到整改,州煤炭局根据《昌吉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四定方案,采用煤矿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及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州煤炭局监督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强基固本,筑牢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1、持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自治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初,州煤炭局根据自治区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自治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坚持从安全意识、投入、科技、装备、教育、管理等方面着手,持续开展标准化矿井建设活动,努力实现煤矿采、掘、机、运、通、防治水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标准化,推动煤矿专业达标、岗位达标和企业达标。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督促煤矿企业每月开展自评工作,县市煤炭局每季度对矿井达标情况进行考核打分,目前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正在进行。

  2、全面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年初我们制定了《关于20xx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及达标验收时限。同时建立了州、县(市)局总工程师为首的全州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并委托重庆煤科院昌吉州瓦斯防治服务中心对全州所有生产矿井编制瓦斯治理防治方案。目前已对全州出现瓦斯异常的6处矿井进行了前期调研工作,其中完成了3处矿井瓦斯治理报告的编制工作,2处矿井进行了瓦斯综合治理前期基本参数测定工作。同时结合自治区的相关要求,邀请相关专家对我州5处高瓦斯矿井现场进行瓦斯能力评估工作,为煤矿企业在瓦斯防治和治理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撑。

  (六)强化措施,不断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1、加快煤炭产业优化升级方案的跑办力度。先后四次与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和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进行对接,并按照州政府要求重新进行了修改上报自治区。州政府分管领导和部分县市主要领导多次与自治区政府、发改委进行协调《方案》审批事宜,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与自治区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跑办。

  2、强力推进煤矿关小建大工作。积极引进区内外有实力的煤炭企业(集团)对我州的小煤矿进行兼并重组,督促县市人民政府尽快确定整合煤矿项目建设业主,目前已完成5处煤矿的整合工作,11处煤矿正在进行整合,对已确定的16处小煤矿实施关闭工作,目前已彻底关闭3处淘汰落后产能的小煤矿。

  3、推行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跟踪落实制度,我局制定了《昌吉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我们规定煤矿企业每天由带班下井领导对井下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现场排查,每天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由带班领导具体负责落实;每周由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一次,排查中查出的隐患,由矿长负责落实;每月由法人组织各相关管理人员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次,隐患排查中查出的隐患,由企业法人负责落实。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治理工作。同时对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在隐患整改的各个环节上,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及时监督、规范管理,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七)提升素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我们把安全培训作为春节后复产复工的一项指标,要求煤矿必须按规定对新工人进行全员培训,配齐配足特种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否则一律不得复产复工。围绕自治州将全面实施煤矿采掘机械化改造,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今年,州煤炭局筹集资金45万元,大幅度的增加州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的教学实操设备。同时,聘请昌吉州煤炭工业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和重庆煤科院昌吉瓦斯防治中心的专家为我们培训中心的兼职教师,做到每期班都有专家为学员授课,今年1-9月,全州煤炭行业全员培训8273人,其中:自治州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共培训安全管理人员3期157人,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2期159人,特殊工种8期393人。州矿山救护队培训煤矿兼职救护队员2期82人。积极与专业院校合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大力培养煤矿实用人才。今年在山西举办了2期90人的管理干部培训班,邀请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等3所院校的专家教授来我州,举办了2期165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通过我们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一批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了全州煤炭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八)注重防范,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转变观念,注重防范。为了防止煤矿私拆密闭或用假栅栏等方式阻止监管部门检查,隐瞒其超层越界或违法违规行为,我局按照《昌吉州煤矿密闭管理办法》,委托州矿山救护队对全州煤矿井下密闭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全州煤矿密闭动态监控网。州矿山救护队在加强战备值班和抢险救灾的同时,将事后救灾转为事前防范,大力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111次,对9处矿井所发生的事故进行了应急处置,对9处矿井成功进行了启封排放,为矿井技术服务2次,密闭专项检查63次,检查永久密闭275处,临时密闭65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73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为全州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起了重要的作用。各煤矿企业加大了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提升了功能,为建设现代化数字矿山打下了基础。

  2、修订完善了《自治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今年5月份在阜康市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了一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3、多渠道采取措施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科技装备水平。督促各县市成立矿山救护中队,各煤矿完善辅助救护队。今年,州党委、政府安排3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州矿山救护队装备更新,通过政府采购,目前新装备已经到位,极大的提升了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装备水平。

  (九)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提高科学管理的能力

  在完成州、县(市)及煤矿企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三级联网的基础上,督促煤矿企业逐步建立完善矿山顶板压力监测、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煤炭运输系统监控、井下温度监控以及其他有害气体监控;州瓦斯监测监控中心在为企业做好技术服务的同时,大力开展以安全监测监控检查为主的预防性安全检查,在去年27处生产矿井实现三级联网的基础上,今年州瓦斯监测监控中心对阜康市16处、吉木萨尔县1处、呼图壁县2处矿井成功实施了联网。昌吉州瓦斯监测监控中心自20xx年10月开始试运行以来,已多次监测到各类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及时向煤矿和各县市煤炭局做出预警,成功避免了伤亡事故的发生,对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煤矿企业还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的基础还不牢固;二是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监管人员少,专业力量不足;三是各县市瓦斯监测监控中心没有机构,没有人员编制,没有经费保障。四是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各县市没有矿山救援队伍。

  四、20xx年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为基础,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为抓手,以整合改造建设为重点,以打造本质安全型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为目标,开拓创新,奋发图强,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强力提升煤炭工业科学发展水平,实现全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进一步推动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二)目标任务

  1、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全州煤矿安全生产伤亡人数确保不突破自治区、自治州下达的控制指标,千方百计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的发生;

  2、全州煤炭生产目标:全州原煤产量突破5000万吨;

  3、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辖区内生产矿井100%达到国家三级(州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15%达到国家二级(自治区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三)重点工作

  1、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关于煤矿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以及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

  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446”、“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大随机抽查的力度,严格按照《昌吉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促进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继续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管理信息化建设为主的专家会诊工作,积极发挥专家指导和服务煤矿企业的作用。

  4、深入开展瓦斯治理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加快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全面落实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达标规划,坚决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依托重庆煤科院昌吉州煤矿瓦斯防治技术服务中心对所有生产矿井(井工)编制瓦斯灾害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全方位的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5、扎实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积极开展“学习新标准、掌握新标准、执行新标准、达到新标准”活动,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现场达标、管理达标、动态达标为内容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行业达标。以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为机制,不断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强化绩效管理和持续改进,对质量标准化管理滑坡的进行诫勉约谈,限期改进。建设矿井在竣工验收时必须达到二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

  6、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严格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工作,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查处的隐患分类建档,督促煤矿企业按照“五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对隐患整改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直到整改完销号。

  7、完善全州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协助指导州矿山救护队完成国家一级资质的救护大队升级工作。坚持改革创新,采用政府购买社会劳动力的方法,依托各县市主体矿辅助救护队,组建各县市救护中队。逐步建立起以州矿山救护队为中心、各县市救护中队为主力、各煤矿辅助救护队为补充的全州矿山应急救援体系。

  8、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岗前培训,结合我州全面实施煤矿采掘机械化改造,加大对采煤司机、掘进司机和监控人员等特殊工种的培训力度,提高一线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意识和操作技能。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20xx年力争在山西省和我州各举办两期培训班,完成第一轮副矿长以上煤炭管理干部培训任务。选择专业院校举办一期委培班,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9、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各县市瓦斯监测监控中心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的问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