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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2024-03-15 来源:独旅网

  一、目的

  为了使企业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三、责任

  1.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收集所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

  2.办公室负责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条款进行识别,并按照适用部门、部门进行发放。

  3.文员负责法律、法规文件的管理。

  四、法律、法规标识

  所有法律、法规、标准收集后需经文员统一编号(包括文件编号,版本号)。

  五、法律、法规的标识、下发、保存、更新

  1.编号及标识方法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编号为:aq-w-f-o1

  其中:aq---为安全化工w---外来文件

  f---法律法规o1---文件顺序号

  2.法律、法规文件由企业安全委员会确定分发部门,文员根据《文件一览表》中规定的部门予以发放,发放时使用部门在《文件收/发登记表》上签收。

  3.法律、法规文件的修订与更新

  (1)根据国家对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更新,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并在《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上注明修订、更新的大概内容,修订部门及生效日期。对修改或更新部分用字体加粗或其他标志方式进行区分,起到提示和标识作用。

  (2)每年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按目前现状和条件与法律、法规逐条进行条款识别,以改进现状与标准的相适应性。

  4.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1)所有作废或过期的法律、法规标准,由文员负责回收并销毁,原版文件注明“作废”,文员登记于《作废文件清单》中,并予以妥善保存,各部门因特殊需要,

  要求保留作废法律、法规的,文员予以注明“作废”,并于《作废文件清单》上注明,文员应每年对作废文件检查清理,当原版作废文件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时,文员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企业安全委员会批准后予以销毁。

  (2)法律、法规、标准的保存。各使用部门应保持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清晰若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文员更换、补发。文件(包括安全技术参考书籍,标准、国标及所有重要技术资料、法律、法规等)的保存,均先交文员编号:编制《法律、法规文件一览表》,由企业安全委员会审查文件的适用性后发放登记,如某些内容有必要下发时将转化为内部文件,按内部文件管理予以审批、发放、更新、保存。

  5.法律、法规日常管理

  (1)文员应定期对法律、法规进行清查,确保法律、法规的完整性、有效性。

  (2)借阅法律法规文件时必须进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

  (3)各部门应做好部门使用的法律、法规的保管工作,法律、法规的保管应便于查阅、存取,注意防潮、防盗和防损坏。

  一、相关记录《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aq-bzh-01《文件收/发登记表》aq-bzh-02《重要文件一览表》aq-bzh-03《文件补发申请单》aq-bzh-04《文件销毁申请单》aq-bzh-05《作废文件清单》aq-bzh-06

  二、附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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