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望谟县桑郎镇砖厂路口的广告牌发包给乙方。
1、发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国家合格产品。
2、施工方式: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事先规定的方案施工。 3、工程承包按广告牌牌面面积计算,高5米,长12米,共120平方米,安装时离地0.5米-1米,每平方250元,合计:叁万圆整(30000.00元)。(包括挖坑、灌水泥浆、不包括广告布)
4、付款方式:整个工程由乙方执行资金购材料施工。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由乙方开发票到甲方一次性结清。
5、施工的工期为15天(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3月25日),如遇雨天往后推迟。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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