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山司法所坚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2021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为党政分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
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依托乡、村两级调委会组织网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月组织二次排查、分析,每月组织一次汇报、突出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和有越级上访苗头隐患的矛盾纠纷、历史遗留的疑难积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案按照《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的具体要求核实情况,做好登记。同时,排查和调处原则上同步进行,力求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排查矛盾纠纷75起,调处75起,调解成功75起,乡调解重大疑难纠纷12起,确保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
二、 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抓好服刑人员入矫环节。对前来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严格的入矫教育,使他们认识到社区矫正同样是刑罚执行过程,以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明确自己的在刑身份,找准自己的定位,端正态度,积极改造。
二是抓好日常教育劳动环节。认真做好每月一次的集中教育并形成制度,在教育劳动中始终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做到人人平等,一视同仁,充分体现刑罚的严肃性。积极拓展教育方法,采取个别座谈了解,电话汇报、报到、社区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帮助他们化解心理上的障碍。
三是抓好日常监督管理环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图形式走过场,落实日常电话汇报、书面汇报和思想汇报工作,严格执行请假、会客等审批制度。定期召开监督考察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征求矫正意见,落实监护人和司法所走访考察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强化监督管理,从而杜绝脱漏管、再犯罪等现象的发生。
三、认真抓好法制宣传工作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迎接检查验收之年,是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关键的一年。法制宣传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乡规划的总体要求,着力打造改革发展的法治氛围。1、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今年来共发放宣传品6000余份,共举办普法培训班6次300多人。刷写永久性标语13条,张贴宣传标语300多条,出法制宣传栏6期,我们以广播、橱窗、横幅、标牌、标语等媒体为主渠道,法制宣传咨询台为依托,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社会法制宣传模式,突破就普法而普法的浅层次运作,为经济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法制培训、学法笔记、普法考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
四.推进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法优质律服务
法律援助工作方式从“等上门”变为“走下去”,依托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以充分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使广大群众,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了解法律援助,懂得利用法律援助来解决涉法问题,争取把“法律援助”打造成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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