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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2022-11-18 来源:独旅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中发[20xx]8号文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计生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与区委、区政府签订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内容,结合本办的实际,特下达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认真学习宣传中央《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把齐抓共管积极配合计生工作纳入必要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2、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自我严格要求,将计生管理列入日常工作议程,摆上重要位置,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

  3、落实各项规范化管理措施,保证当年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办证率、节育措施及时到位率均达到100%。

  4、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部署,配合计生职能管理部门做好“计生服务宣传月”、计生“五清理”的宣传、清查工作。对违反计生政策的干部职工,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自查申报,处理到位,处理到位率达到100%。

  5、在工作分工安排中适当倾斜,优先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并符合条件的家庭;保证生育妇女的劳动权力和经济利益,优先安排他们正常调养休息。

  二、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有一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要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工作盘子,同计划部署,同检查督促,同总结表彰。

  (二)经费保证。尽可能的拨出一定经费用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宣传和帮扶工作,切实履行区委、区政府关于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若干职责的规定。

  (三)落实责任。单位要尽量将责任目标细化,层层落实,确保各项责任目标顺利实现。每年要自上而下检查本单位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并在当年10月份底将情况上报。

  本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人继续履行。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单位(部门):______________责任人:_______________

  城厢区地震办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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