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0月26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和《关于做好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农机管3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较大农机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省局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省农机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耀春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处长
陆立国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
下设四个检查组:
第一组:检查常州市、苏州市、镇江市
由副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二组:检查南京市、无锡市、淮安市、盐城市
由张耀春处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三组:检查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
由陆立国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四组:督查徐州市、连云港市、宿迁市
由许志平副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
理所派员参加。
二、检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机安全投入、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二)各地配合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通行量大、易发事故的重点地区和路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情况。
(三)农机驾驶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纠情况、进滩涂作业农机具隐患治理情况。
(四)深入田间作业场所,开展对秋忙作业机具特别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查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宣传教育。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自查和抽查、点与面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促整改等形式进行检查。省局检查组对各省辖市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各市在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的基础上,负责对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各县(市、区)负责对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工作安排
大检查从11月5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11月5日至25日为自查自纠和检查抽查阶段,检查抽查工作原则上与平安农机创建考核复评工作同步进行。11月25日至30日为落实整改、总结提高阶段,主要是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落实整
改计划,制定整改措施,总结大检查工作成效,上报大检查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地要按照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和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当前,正值“三秋”大忙,是农业机械出行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各地要结合农机作业特点,突出为农服务、“三秋”农机化生产、重点地区、重点机具、重点时段的检查,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要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平安农机通”平台和电视、广播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农机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农机驾驶人安全防范意识和主动接受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各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报省农机安全监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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