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的给乙作 使用,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乙方每 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元整,并于每 个月的 日前交清。
四、租赁期间房屋的电话费、宽带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煤气费等由 方负责交纳。
五、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 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八、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因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居住则由甲方负责。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室内财物清单:
补充内容(如无须补充以下空白):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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