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使机械设备租赁使用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运行。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及集团公司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租赁使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有权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
2、 按照乙方提出的机械设备进出场要求,为乙方提供机械设备进出场的必要条件。
3、 向乙方提供地下、地上障碍物情况及相关资料,协助乙方做好安全防护。
4、 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的有权进行处罚。
5、 甲方人员不得操作乙方的机械设备,不得强迫乙方违章作业,若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及集团公司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提供的机械设备负全面管理责任。
2、 遵守甲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损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移动或拆除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3、 向甲方提供检验合格(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并保证在施工期间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 负责对机械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负责对作业人员入场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 负责配备齐全有效证件的机械设备操作者,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
乙方不履行上述职责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协议自签字生效至施工结束终止。
租赁单位:(盖章) 出租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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